安全標識標牌使用要求與原則淺析
作者:簡單生活 來源:本站 發表時間:2025/8/5 9:25:06 瀏覽:次
安全標志牌使用要求:
1.警告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相對應的顯眼位置,以便每個人都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表達的內容。環境信息標志應設置在相應場地的出入口和顯眼位置;局部信息標志應設置在相應危險場所或設備(部件)附近的顯眼位置。
2.門上不應設置警示標志.窗.在框架和其他可移動物體上,以防止此類物體的特定位置移動后看不到安全標志。不允許在警告標志前放置障礙物。
3.當多個警告標志一起設置時,應按安全警告標志設置.禁止.指令.提示類別的順序,先左后右.先上后排列。
使用安全標志的原則:
一.加工廠外大門所需的安全標志
1.有機動車進出的大門需要設置限高.相應的限寬安全標志。
2.“嚴禁吸煙”安全標志。
3.根據加工廠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措施標識。“必須戴安全帽”,“必須戴防護眼鏡”,“必須穿防護鞋”。
安全標識標牌使用要求與原則淺析
二.加工廠所需的安全標志
1.在相應的現場設置警示標志
1)高低壓配電室.現場設置,如電源開關“當心觸電”。
2)機械設備容易卷入.軋壓.碾壓.機械設備生產車間的剪切等危害,設置“小心機械設備傷人”。
3)在機械加工制造車間設置,容易對手造成傷害,“當心傷手”。
4)在精密鑄造生產車間和易造成腳危害的生產車間,如尖尖散料,設置“當心扎腳”。
2.在相應采取安全防護的相應生產車間大門處設置強制性圖形標識。
1)在易出現飛濺的生產車間,如焊接.切割.設置機加工等生產車間,“必須戴防護眼鏡”。
2)噪音超過85dB生產車間,設置“必須佩戴護耳器”。
3)在易傷手的工作場所,如易割手的機械加工制造車間、易觸電的危險作業點等。“必須戴防護手套”。
4)在生產車間設置,容易造成腳撞(刺傷)傷害,“必須穿防護鞋”。
3.使用不同工作場所的安全警示帶
1)重要或危險的生產加工區域可以用紅黃斑馬帶環繞,并在顯著的特定位置粘貼“危險性”警告標志,以示說明。
2)一般工作區或臨時倉儲區等。,可以用黃色和黑色斑馬環繞,并且可以粘貼“安全警示”標識。
3)其它區域,如安全通道,OFFICE可以添加警示標志“留意”“小心”等等,以示說明。
4.逃生路線和應急管理設備
1)用圓點和箭頭符號標出逃生路線的方位。用近的一個“出口”為準。
2)在棱角、坡度、扶手、把手等具體位置貼上標簽,突出層次感。
3)具有臺階、坡度或易滑的具體位置,可采用防滑貼進行防護
4)所有“出口”都應在顯著性具體位置加貼“出口”標識(有要求可安裝應急燈或采用熒光標識)
5)在高低壓配電室,空壓房等設備室房間門上加貼“禁止進入”和其它警示標識,以示詳細說明。
6)在全部應急管理設備旁,如“119”“消火栓”“洗眼站”等,加貼詳細說明標識。
5、管路標志 在各種管路上加貼標簽,標明層次、管路中的介質及其走向。
三、安全標識原材料的挑選
1、在表層不整平,或過于毛糙的墻壁,應選用聚丙烯板材。
2、整平表層可選用自粘性不干膠。